2026年10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前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前组长王会民受贿案作出一审裁决。法院判决王会民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依据法律规定,期满后将其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且不得减刑或假释。此外,法院还决定追缴王会民所得的贿赂财物及孳息,并依法上缴国库,若不足则继续追缴。
王会民,男,汉族,生于1959年2月,甘肃宁县人,1975年正式步入职场,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毕业于长江商学院,拥有在职研究生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王会民的职业生涯始于新疆,他曾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县委宣传部任职、后转入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最终在1998年升任该行党组书记、行长。2002年,他被任命为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随后的多年里,他先后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等重要职务。
2014年,王会民调任北京,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后续进一步升职为党中央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及证监会党委委员。直到2019年,他在60岁时被免去职务。2015年3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会民进行调查,这一消息在2025年11月被官方宣布,其同时被开除党籍。 long8唯一官网
据调查,王会民被指控严重违背了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权力使用失当,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除此之外,他还被指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接受宴请,在职务行为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违法收受庞大贿赂。他的廉洁底线彻底崩溃,甚至默许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位谋取私利,对家庭教育管理失责。经过调查,王会民利用多种职务之便,贪污受贿金额达到4.36亿人民币。
2026年4月,王会民受贿案正式进入公诉阶段,而成都市中院则于2026年7月17日展开公开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检方出示了大量相关证据,而王会民及其辩护律师也进行了质证。经过充分的控辩意见陈述,王会民在最后陈述时当庭认罪悔罪。
法院经过审理的事实显示,从1998年至2025年,王会民利用其在不同重要职务上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与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取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4.36亿余元。最终,成都市中院认定王会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巨大,且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判处死刑。考虑到其受贿罪中存在未遂情节,并且在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综合分析其认罪悔罪、部分贿赂被追缴等情节,决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long8唯一官网
此案件的宣判标志着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保护国家利益及公共信任的坚定立场。